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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区离婚律师:离婚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24小时免费咨询)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网小编 更新时间:2022-11-29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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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区离婚律师:离婚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24小时免费咨询)(图1)

离婚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首先自原、被告收到法院离婚判决后,十五天内没有提出上诉,离婚判决书就生效了,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判决内容按时履行,另一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的,

首先需要知道自己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什么时候应当申请,而此时又应当准备好哪些材料,这样才能保障申请能够被受理,最终可以让对方按照离婚判决中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申请执行要注意时间问题。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

最后一日起计算。因此,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开始时间为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

最后一天。

最后,申请强制执行时,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对方的财产线索,方便法院执行到位。

看过了上面小编为大家整合的内容,相信你一定对离婚判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有了更多的了解。律师解答

离婚不能强制执行。离婚案件属于身份关系的案件。在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且判决生效之后,双方当事人之间夫妻关系自动解除,并不需要当事人去履行判决。不需要履行也就不存在不履行的情况,自然无法强制执行。但涉及财产的部分可以强制执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