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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新区离婚律师:离婚案件应该由哪方举证(免费到所咨询)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网小编 更新时间:2022-12-09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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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新区离婚律师:离婚案件应该由哪方举证(免费到所咨询)(图1)

离婚案件应该由哪方举证

离婚案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但仅仅是一般性原则,并不能适用于所有案件,因此,才有举证责任倒置和法院调查取证等制度的补充。我国设置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平、公正和效率,最大限度的让法律事实符合客观事实。

因此,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应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分配举证责任,这不仅更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也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并符合民事案件“优势证据”规则。

离婚诉讼原告举证责任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提供如下证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2、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3、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4、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

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5、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离婚案件举证应该由哪方完成?离婚案件中要进行举证,当事人可以先询问过律师,看看具体怎么样完成举证再进行处理。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谁主张就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