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3118256(微信同号)

申请离婚的条件(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长沙雨花区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小编 更新时间:2023-04-13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申请离婚的条件(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长沙雨花区离婚律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申请离婚的条件(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长沙雨花区离婚律师

一、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离婚

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3、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起诉程序是什么离婚起诉程序如下:1、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5、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1、起诉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离

离婚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离:1、诉讼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有**等恶习且不知悔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2、协议离婚条件应该比较宽,原则上双方自愿,均可以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有哪些1、协议离婚办理流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2、诉讼离婚办理流程:(1)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3)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如下: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登记的程序如下: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离婚要什么条件才能离婚

离婚的条件如下: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7、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如下: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申请离婚的条件(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长沙雨花区离婚律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申请离婚的条件(申请离婚的条件有哪些)长沙雨花区离婚律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