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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提出离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长沙天心区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小编 更新时间:2023-04-22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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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提出离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长沙天心区离婚律师

一、离婚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离婚注意事项有:1、离婚协议内容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注意事项

离婚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2、需要诉讼离婚的,尽可能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以及财产,注意保存或收集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三、离婚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离婚时的注意事项如下: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2、需要诉讼离婚的,尽可能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以及财产,注意保存或收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四、离婚注意事项

离婚注意事项:1、签订好离婚协议;2、诉讼离婚,必须收集好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3、做好安抚子女的工作。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若协商无效,则可上诉至人民法院,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抚养权归属。对于处于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对于8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适当参考子女的意愿。夫妻双方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存在不能尽到抚养孩子的义务或一方无法经济独立,不能给予孩子基本的生活条件以及基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一般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思想品德方面,以及是否存在疾病、家暴、酗酒、**等不良恶习,是否严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办理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起诉离婚的流程为:1、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等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签名确认。协议无效可以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法院;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处,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3、法庭开庭审理并开始调解,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且调解夫妻财产、子女教育等问题后,法院可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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