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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出调解书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出调解书吗)湘潭雨湖区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06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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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出调解书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可以出调解书吗)湘潭雨湖区离婚律师

一、什么是调解书

法律分析:调解书是指依据当事人达成的协议由法院所制作的调解文书,在法律上是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径行调解。

第一百四十三条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发现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和解、调解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应当及时裁判。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主持调解以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对调解过程以及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

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书用不用开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所以有调解书就行,而且法院也不会再制作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也有例外,有两类案件可以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一类是无民事行为能人的离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还有一类是涉外的民事案件,法律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除此两类案件外,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均不能要求人民法院制作判决书。

三、诉讼离婚时只能等着判决?其实还能调解!关于调解要知道些!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离婚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一般来说,大家都更乐意选择协议离婚,毕竟省时省力省钱,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达成了共识。没达成共识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可是诉讼离婚在很多人看来离婚诉讼是件大工程,有时候真的会拖得太久,那么离婚除了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是不是就没有其他的选项?其实很少人都会忽视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会有这样一个环节——“婚姻调解”!离婚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这也是离婚程序中合法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离婚以前或是诉讼过程中申请调解,请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达成离婚的合理约定。此时的调解分为调和和调离,现实中一般是以调和为主,如果调解成功就会有一份离婚调解书。那么一般离婚案件怎么调解,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不得不说离婚诉讼是一个大工程,如果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确实没有必要到法庭上对簿公堂,而调解只要成立,也能实现跟判决一样的效果,因此调解不失为一个好选项。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选择“离婚调解”呢?选择离婚调解的最重要的考量来源于以下三点:1、打心里还是不希望对簿公堂;2、为了孩子希望跟对方保持友好的离婚后关系;3、尽快好聚好散,缩短诉讼离婚时间(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那么诉讼调解环节会在何时出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调解一般可以在立案前、诉前还有诉讼中。并且其实在起诉之前,夫妻双方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也可以选择调解。而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社会团体调解、律师调解。有时候经过律师或者调解机构调解过的纠纷是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的。而法院调解,分为立案前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问题较为清晰、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情况下征求双方的当事人的同意后进行调解,可以起到在问题没有扩大前就通过有效、温和的方式解决,防止双方当事人冲动离婚;诉前,当事人依申请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或者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由法院进行主导,委托专业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诉讼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主导进行调解,针对诉讼中突出的无法协商一致又不好根据法条机械判决的问题进行调解。那么法院这边是怎么进行调解的呢?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法院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法院调解会根据开庭审理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就只能继续透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离婚的纷争。当事人可以在调解不成立以后向法官请求进行裁判,也就是从调解程序转成审判程序,法院就可以开始调查证据、传唤证人等等。如果你是先起诉而被强制进行调解的,调解不成立后法官则会自动开始审判程序。可是离婚诉讼都到一半了,还能进行调解吗?有时候诉讼打到一半,双方来往的过程中可能不再那么针锋相对,而想要和对方好好谈谈,这样来得及调解吗?其实是可以的。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发现当事人双方有和谈的可能,法官也可以主动将案件移交调解,请调解委员会介入;如果双方想要请人介入调解,也能主动向法院申请移交调解。另一种可能是,双方不需要他人介入,而自行达成和解的共识,那么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向法官表明双方愿意和解,希望做成和解笔录。一旦做成和解笔录,跟调解笔录一样,跟判决有相同的效力,可以达成离婚的效果。那么如果调解成功了,离婚调解书什么时候能拿到?1、离婚调解书一般而言当庭调解的,人民法院当天就可以制作好,由双方当事人签收;2、如果离婚调解书,人民法院不能当天制作好的,可在调解结束后,双方签字确认调解笔录,之后3-5天人民法院可以将该调解书制作好后送达给各方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审理结束了并不代表调解程序结束了,只有在双方均签收了离婚调解书,才视为离婚调解书生效。离婚调解书有什么用?1、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3、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实对于深陷离婚泥沼中的当事人而言,调解无论是协议中的调解,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都能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同时也避免两人因为诉讼而闹到不可开交,也能实现好聚好散的初衷!所以有时候“调解”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四、涉外案件、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能根据法院调解书要求法院制作判决书吗

涉外案件可以,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不允许,因为前者是法律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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