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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拟定离婚条件(如何拟定离婚条件)长沙天心区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09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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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拟定离婚条件(如何拟定离婚条件)长沙天心区离婚律师

一、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的条件是:一、起诉离婚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二、协议离婚条件为,双方之前已经领取过结婚证、当事人已订立离婚协议、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离婚

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一方被宣告失踪。一、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4、结婚证原件;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二、离婚之后夫妻之间债务的分配原则如下:1、 共同承担的债务必须是在夫妻关系之间所发生的债务;2、 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债权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的债务进行处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3、 夫妻之前关于财产方面没有婚前协议的;4、 债务分配应当由夫妻内部决定,出借人没有和借款人达成任何协议,所以对于夫妻双方决定的债务分配一无所知,在分配协议里双方不能对抗出借人;5、 对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债务,双方都不能躲避债务,要保证出借人的利益;6、 根据民法规定,夫妻关系之前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能由双方之间协定,并且只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夫妻共同的债务也是这个道理;7、 第三方可以起诉离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将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夫妻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合法的婚姻关系;3、完全自愿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4、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已协商一致;5、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且夫妻双方感情不合,法院会支持离婚。手续办理流程: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1、婚姻持续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法律规定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2、当事人双方必须有离婚的合意,即两人自愿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3、协议离婚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4、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妥善安排;5、离婚协议必须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二、诉讼离婚应符合以下条件: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判决离婚的法律原则是: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过法院调解无效之后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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