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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长沙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15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长沙离婚律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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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长沙离婚律师

一、如果对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样解决

如果想离婚对方不离可以诉讼离婚。

现在离婚的方式主要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对方坚决不离婚,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在实际情况中,第一次起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也无需担心这婚离不了,只要你一直起诉下去,这婚肯定是能离的,就是时间上会比较长。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要想让法院尽快的判决离婚,那么就需要提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流程

1、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

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2、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主动撤回或者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3、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如果对方不肯离婚应该怎么样解决

在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两点:1、起诉一方应当依法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当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对应的理由,还可以包含相关的法律依据;2、起诉方写好起诉状之后,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其他符合法定判离情形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对于离婚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告应当提供更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4、如何涉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提交以下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案件中,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被告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即便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总之,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原告一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则将面临败诉。

四、我要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要怎样处理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诉讼离婚。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离婚一般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即可,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律师。家与家律师特别提示,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共分为三步:起诉、调解与开庭审理。如果您需要帮助或者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话,欢迎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 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4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 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16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7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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