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3118256(微信同号)

财产公证的程序(财产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长沙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31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财产公证的程序(财产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长沙离婚律师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财产公证的程序(财产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长沙离婚律师

一、财产公证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财产公证的程序:1、当事人要准备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财产公证程序

法律分析:财产公证程序如下:

1.当事人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三、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婚前按照以下程序做公证财产: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四、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具体来说,财产公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果你有身份证和户口簿,你必须带结婚证才能结婚。(已婚也可以补办)。2、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房产证。未取得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可以证明财产属性。三、双方已起草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处分原则等。一般而言,双方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审核修改协议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或者一个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予受理。第三步:签字确认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将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将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步骤四:双方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上签字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已经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财产公证的程序(财产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长沙离婚律师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财产公证的程序(财产公证的程序有哪些)长沙离婚律师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