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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关于离婚的18个误区,99%的人还不知道!(24小时免费咨询)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网小编 更新时间:2022-08-14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本文由长沙离婚律师小编收集整理,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不同的阅读体验!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一些谚语或者俗语,有些很有道理,有些震撼心灵,但也有些常识性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这些情况往往误导了我们对事件的判断,误入歧途。

今天,推送离婚诉讼中最容易被误解的法律常识,供朋友们参考学习。每天跟随我们学一点法律知识,丰富您对生活的认知,法律也精彩。

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

无奈这是很多朋友以讹传讹形成错误认识的问题,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

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

2、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3、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决的是夫妻双方而非其父母、近亲属之间的纠纷。

因此,法院对不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虽然依法慎重审理,但一般不会主动征求当事人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更不会以双方父母、近亲属的意见决定最后的结果。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4、只要没判离,就有权接妻子回家

在离婚诉讼中,有的男方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还没判决离婚,自己作为丈夫就有权把妻子接回家。

应当说这种试图重归于好的想法是积极的,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丈夫必须经过妻子的同意才能接其回家。

如果强行“抢”妻子回家,不仅难以使妻子回心转意,双方难以重归于好,而且同时构成了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同时,如果强行接回家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还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因为此时,妻子已经诉诸法律行动,此时不能认定是履行夫妻义务,而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犯罪行为。

5、判离就可以和子女一刀两断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

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因为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

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6、既然离婚,见面礼就应该返还

有些地方有结婚前男方送给女方见面礼的风俗习惯,离婚后,有些男方当事人就认为送见面礼的目的在于和女方结婚,既然很快又离婚,见面礼就失去实际意义而理应返还给男方。

法院在审理时,对女方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如果双方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男方生活困难,会判决女方酌情返还给男方财产。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法院对女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则按赠与处理。

而法律规定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要求返还,因此离婚案件的见面礼一般都是不会返还的。

7、假离婚可逃避债务

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

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8、骚扰前妻不犯法

有些男方当事人与妻子离婚后,还经常找借口干扰前妻的正常生活。

他们认为对方曾经是自己的妻子,闹点纠纷不算啥,没有违法。

实际上,夫妻双方一旦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就恢复了再婚自由,相互间不再具有忠诚、扶养、同居等义务,财产也重新作了分配。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离婚后,男方侵犯其前妻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当然会构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9、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10、产权登记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11、财产转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12、青春损失赔偿误区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13、我不同意离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

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14、孩子抚养误区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由另一方直接抚养,自己就没有任何义务了。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

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

15、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会判决支持。

16、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17、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包括聘请私家侦探。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为什么呢?

1、通常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18、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坚持离婚的一方一旦起诉,法院很快就能解决离婚问题

很多人认为,离婚是公民自己法定的权利,只要自己坚持离婚的话,即使对方不同意,诉讼到法院,也应该很快就会解决,这是由于对我国现行离婚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制度不了解所造成的。

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

2、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婚姻法规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定的以下情形: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情形,

3)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3、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推荐阅读:长沙协议离婚律师

4、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所以,坚持离婚的一方到法院诉讼离婚,不是说很快就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