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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为逃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24小时免费咨询)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网小编 更新时间:2022-08-25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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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为逃债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24小时免费咨询)(图1)

一名男子婚后欠21万。因为无法偿还,不想执行唯一的房地产,他甚至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

主动清理,离开房子逃债和离婚

2015年,张磊与李玲结婚,然后购买了一套预设房地产。2016年,张磊向吴鹏借款21万元,并发行了《借条》。2017年,张磊想到了通过离婚来避免债务的方法,因为他担心自己无力偿还债务,并且担心如果另一方要求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2017年4月,张磊和李玲签约《离婚协议书》,双方同意,夫妻共同拥有的所有财产均归李玲所有,包括房地产。李玲应向张磊支付3.5万元经济补偿,张磊独自承担债务。

由于该房产没有颁发证书,张磊将其提交给房地产登记中心《份额比例协议》,双方同意李玲占99%,张磊占1%。

此后,吴鹏多次向张磊索要债务,但张磊拒绝偿还。由于张磊名下的房地产转让给了他的妻子,张磊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奈之下,吴鹏将张磊告上法庭。

庭审后,法院裁定张磊将向吴鹏归还21万元贷款。判决生效后,张磊拒绝执行,吴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然而,由于张磊占用的房地产份额较低,它仍然无法偿还欠款。最后,吴鹏申请撤销张磊离婚协议中的共同财产分割,并《份额比例协议》房地产的处置。                法院裁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无效

庭审后,法院裁定张磊与吴鹏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张磊与李玲之间的关系成立《离婚协议书》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显然是不合理的。有理由相信,张磊希望通过转让夫妻共同财产来避免个人债务。

和《离婚协议书》影响了张磊对吴鹏债权的实现。吴鹏有权要求取消上述条款。最后,法院裁定:《离婚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恢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前的共同所有制状态;撤销《份额比例协议》。

为了避免债务,张磊通过离婚逃避了法庭的执行。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严重侵犯了吴鹏的合理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离婚本来是两人的事,但如果离婚协议损害了他人的权益,则该协议也无效。此外,如果法院拒绝执行判决,甚至为了达到目的而悄悄转移财产,更有可能被怀疑拒绝执行判决,并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我希望你能成为一个知法守法的公民。

一、为逃避债务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吗?

对于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条款上,夫妻一方放弃其全部财产,属于无偿转让财产。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推荐阅读:长沙离婚争夺抚养权律师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若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个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其夫妻间如何约定财产的分割,均应以其夫妻全部共有财产以清偿。因此,夫妻一方放弃其全部财产的行为不可能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但假如夫妻一方所借的债务非本案情况,能证明只是其个人债务而与配偶无关的,则夫妻一方无偿放弃其全部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无偿放弃财产的行为。但财产分割的无效不会导致离婚协议的全部无效,如果没有其他无效的情况,除财产分割条款外,其他条款仍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当你发现别人在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放弃其到期债权等行为,使你的合法债权受到损害时,你需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超过一年后,你的撤销权消灭,再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将得不到法院支持。

二、哪些债权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

1、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三、性质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民法典》规定的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民法典》第469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

如果在婚后双方因为共同生活或者是共同经营所造成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也是需要由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的,如果在办理离婚手续推荐阅读:长沙离婚争夺抚养权律师时也是需要将共同债务进行分割的,那么在分割共同债务时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者是根据双方的经济水平来确定偿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