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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离婚诉讼--同居关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24小时免费咨询)
文章编辑:长沙离婚律师网小编 更新时间:2022-11-13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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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离婚律师:离婚诉讼--同居关系债务纠纷如何处理(24小时免费咨询)(图1)

1、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2、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定性,并且如何进行分割,下文将予以阐述。首先,我们来俩接以下同居期间的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要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也是不同于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律师解答

同居关系的债务纠纷,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同居关系期间的债务,对外由双方承担连带债务;对内,则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承担超过自己份额债务的,可以向对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