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3118256(微信同号)

行业资讯 分类
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_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呢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4-03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_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呢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来看看吧。

文章目录列表:

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

一、如果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过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果吗?

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过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果,没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再犯,可以报警。对方会受到处罚的。

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三、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打你是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

近期,微博上有个话题“爸妈打你的开场白”成为热门,前两年 “妈妈再打我一次”的四格漫画也曾爆红过一阵子。吐槽也好,自黑也罢,在网民段子手的口中,人们在童年时挨打、被骂的过往,常常被岁月的滤镜和社交网络上的共情涂上一抹温情造出几个笑点,父母打骂孩子仿佛是一件习以为常并可以拿来轻松调侃的事情。这在无形中消解了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这一问题的严肃性,更是不利于公众儿童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行为改变。(文中“儿童”与“未成年人”同义,均指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一听到家庭暴力,第一反应就以为是配偶之间的暴力。似乎,丈夫打老婆是家暴,父母打孩子却是天经地义。

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国在“家事”立“国法”上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

《反家庭暴力法》中已明确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自然也包括家长对孩子实施的暴力行为。

儿童,的确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群体之一,这在近年来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一些虐童的案例中也可见一斑。诚然,并非一定要严重到打死打残才算暴力,也并不是只有身体伤害才算暴力,此次《反家庭暴力法》的一大突破就是在定义中涵盖了精神伤害,大大拓宽了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范围。

鉴于家庭暴力主要反映的是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基于家庭地位和权利结构不平等导致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儿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心理、经济上都依赖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像成年人一样独立寻求帮助,所以儿童在家暴中受到伤害特别是心理创伤往往隐蔽性更强,程度更深,持续时间也更长。

正是基于此,《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更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也就是说,即使是为了教育孩子,也不应该诉诸暴力的形式。“打你是为了你好”,再也不能成为父母实施家庭暴力的借口。

中国已批准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 第19条规定:“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应受到保护,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也多次向公约各缔约国强调,不应允许任何形式或任何程度的体罚,并于2006年通过了关于“儿童受保护免遭体罚和其他残忍或不人道形式惩罚的权利”的第8号意见,并于2011年在第13号一般性意见“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侵害的权利”中重申体罚也是公约第19条所述暴力的一种形式。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约第19条的宗旨和原则。

《反家庭暴力法》的另外一大突破,是采纳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针对中国实施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的建议——“建立应对一切形式针对儿童的暴力的国家协调机制,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及必要的后续跟进措施”,首次在立法中明确了针对家暴行为的强制报告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责任。

这些机构和人员之所以被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报告义务,是因为家暴具有极大隐秘性,而法律虽然规定了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投诉、报案、起诉家暴行为,但现实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特别是儿童往往难以实施自救。

而上述机构由于工作性质,较易发现家暴行为的线索。通过创设强制报告制度,立法进一步明确了“家暴不是家务事”的宗旨,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针对儿童的家暴行为。此外,该法还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都有权及时劝阻。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一些触目惊心的虐童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关注,也使对失职监护人的监护权干预问题进入了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视野。此前,虽然《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款,但表述较为笼统使之沉睡多年,实践中鲜有基于此剥夺监护人资格的案例。2014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

四、贫困妇女因家庭暴力寻求法律保护有何快捷方式?妇联能否予以提供帮助呢?请免费律师需要什么证明吗?

你好,我是法律系学生。首先你想到请求妇联协调是十分正确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妇联的作用不是很大,不能从根本解决你同事的问题,很多案件显示都是没有什么实际作用的。如果因为感情破裂不想继续这段婚姻可以协商离婚,其次你同事的案件中还涉及家庭暴力,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可能会会构成刑法的故意伤害罪。如果协商离婚的,就不需要律师了;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明显符合相关要件的,也可以不需要律师。关于国家法律缓助的问题,你的同事不符合条件,社会上还是有很多免费的法律咨询与免费帮助你的法律人士,因为你这单离婚案件标的额应该很小,如果案情清晰简单的话,是和容易处理的,是很多实习生都可以出色完成的诉讼。

五、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

(1)家暴可以通过报警,获取报警记录、伤势鉴定等证据(2)配偶有家暴情形的,可以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证据不足,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准许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二次诉讼来实现离婚。因此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建议通过报警、寻找证人等方式,搜集相关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_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呢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_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有哪些呢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