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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结婚”和“假离婚”这个风险大到你承受不起!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24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大家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为买房,“假结婚”和“假离婚”这个风险大到你承受不起!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对此问题的归纳整理,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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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房,“假结婚”和“假离婚”这个风险大到你承受不起!

一、假离婚买房有风险! 当心一不小心人才两空

如今购房的家里加大,购房者为了在买二套房时,省点税费就与爱人假离婚。殊不知,这种做法有风险,一个不小心就会假戏真做,落得人财两空的局面,后悔都来不及了。

为买房假离婚 属于有效行为

假离婚买房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但是因为想要在买房的时候省税费或方便贷款而假离婚。

假离婚常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谋离婚,另一种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假离婚买房的常用方式就是通谋离婚,这是一种虚假的离婚方式。

从法律角度上面,政策很难阻止假结婚买房的行为。因为《婚姻法》规定,双方都是自愿离婚,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他们的离婚行为都是有效的,法律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如果他们为了买房离婚,工作人员也无权干涉,即使发现是假离婚,最多规劝,而无法拒办或给予行政处罚准予离婚。只要是双方自愿、手续齐全,工作人员都要依法办理。

假离婚买房有风险 当心人财两空

有不少律师曾经说过,在他们曾经办理的很多实际案例中,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由此可见,以“假离婚”来规避购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

如果离婚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并且对房屋权属问题进行约定,也是没有用的,因为这份补充协议不具有对抗效力,其中一方的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注意,万一夫妻一方离婚后不肯复婚,弄假成真,那将会导致矛盾产生,将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育与探视等一系列问题。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二、假结婚买房到底靠不靠谱 假婚姻下的购房风险有什么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的限制,很多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都萌生了购房的想法,城市承载力有限,北京、上海等地出台了针对户籍限制的限购措施,畸形的发展催生了 假结婚买房 的现象。

一、假结婚买房到底靠不靠谱

1、在户籍限购措施实施前,异地购房只需要提供社保或者个人纳税证明,政策出台之后,“假结婚”买房开始兴起。部分房地产中介为了促成交易,会提供具有本地户籍的单身单女“资源”,外地单身的购房者与他们结婚后即可买房。

2、等到房屋过户成功,房产证一到手,双方就协议离婚,房产全部归外地户籍后放着。在此过程中,本地户籍的单身男、女将获得数万元费用。这种报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规避国家的相关限购政策是非法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过户过不了反而会给自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陷入法律纠纷中。

二、假婚姻下的购房风险有什么

1、伪造证件属违法行为

伪造结婚证 假结婚买房 ,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属违法行为。

2、房产分割风险

房子属于“假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就涉及到房产的分割。假结婚买房,双方都会签署相关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该协议约定不规范也容易造成无效,有些人约定如果双方离婚的,房屋归某某方,如果终双方没有协议离婚而是诉讼离婚的,这个约定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约定。

3、法院判决的风险

两人领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看,就是真的结婚,但是万一发生纠纷,涉及到房产的分配,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就只能是按照双方真结婚来处理。

4、结婚容易离婚难

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就问题,但是如果届时一方出于某种原因不愿离婚,而必须要诉讼离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5、为假结婚而假离婚,风险更大

有些是夫妻两人没有买房资格,因此假离婚,再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具有买房资格的人假结婚。这假离婚和假结婚风险都很大,假离婚可能弄假成真,复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假结婚,也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感情。

结语:以上就是关于“ 假结婚买房 到底靠不靠谱 假婚姻下的购房风险有什么”的全部介绍,另外,假结婚后还得离婚,个人就属于离异状态。一个从未结婚的人,因为假结婚而离异,总归是不太好的。总而言之,假结婚有风险,个人要谨慎。

三、为了买房假结婚假离婚 潜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伪造证件属违法行为如果是伪造结婚证购房的,那么,伪造证件的行为是违法行为。2、房产分割风险为买房假结婚,那么房子属于“假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就涉及到房产的分割。一般来说,假结婚买房,双方都会签署相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但如果该协议约定不规范也容易造成无效,比如有些人约定如果双方离婚的,房屋归某某方,如果终双方没有协议离婚而是诉讼离婚的,这个约定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约定。3、法院判决的风险到底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很难判断。但两人领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看,就是真的结婚了。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房产的分配,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就只能是按照双方真结婚来处理。4、结婚容易离婚难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届时一方出于某种原因不愿离婚,而必须要诉讼离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如果你是假结婚为买房,然后真结婚,这假结婚的婚离不成,还能真结婚吗?5、为假结婚而假离婚 风险更大有些是夫妻两人没有买房资格,因此假离婚,再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具有买房资格的人假结婚。这假离婚和假结婚风险都很大,假离婚可能弄假成真,复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假结婚,也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感情。另外,假结婚后还得离婚,个人就属于离异状态。一个从未结婚的人,因为假结婚而离异,总归是不太好的。总而言之,假结婚有风险,个人要谨慎。

四、为了获取买房资格而进行的假结婚或假离婚,有哪些风险?

如今一线城市楼市走高,特别是北上广深,政府为了稳定商品房交易市场,采取了一些限购措施。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人为了能够获取买房资格,于是想到了假结婚或者假离婚。甚至网上流传这样的段子:「结婚之前先签好离婚协议书,双方盖好手印。周一登记结婚、周二办理户口、周三买房、周四支付假结婚的手续费、周五离婚」。你看,想买房的买房愿望实现了,想拿钱的钱也到手了,各取所需呀。可是事情都会得偿所愿吗?假离婚、假结婚过程中签订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一方反悔不肯履行或者变卦索要巨额补偿怎么办?假结婚假离婚对个人征信会有影响吗?实际上,不同于刻假章,伪造结婚证或者离婚证件的情况(这种情形是要受到行政处罚或者以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只要双方是通过民政局办理正式的手续,符合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的条件,结婚就是结婚,离婚就是离婚,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结婚」或者「假离婚」的说法。但是,现在确实有很多人为了能够买房等其他动机,利用婚姻登记做交易。出现了很多假结婚的却离不掉,假离婚的却弄假成真的现象。比如就有这样一对夫妻,结婚十多年,最近二人所在的城市出台限购政策,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了六成。为了再买一套房,丈夫呢,跟妻子提出假离婚,说:「咱先将家里的房产写在我名下,你净身出户,等购买了房子我们再复婚。」妻子同意了,于是二人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等二人办完离婚手续,房产也过户了,女方想找男方一起筹款买房,结果竟然被男方拉黑了。后来女方从别人口中得知,男方在一年前已出轨,假离婚原来是他给女方设下的套……女方很愤怒,心想,他背叛我不说,现在还骗我,让我将房子拱手让给他,还有没有天理了?于是一怒之下,将男方告到法院,要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我们知道,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双方当初自愿当着民政局工作人员面签的,经备案登记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有些人期望靠签署私下的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女方现在必须费很大的劲儿去证明由于男方恶意欺诈,使自己陷入错误认识,作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处分。而如果单纯为了买房协议离婚后不能复婚而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就更难得到法院支持了。你看,为了买房,拿着婚姻和家庭做赌注,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接下来我要讲一个为买房办「假结婚」,后来却离不掉婚的真实案例。80 后男子小徐来自河北保定,在上海做外贸生意多年。由于是个体经营,几年来他并没有缴纳社保,时至今日居住证积分距离落户和购房要求还相距甚远,小徐的老婆也没有购房资格。眼看女儿到了上学年龄,两人都琢磨着买套学区房,让女儿读个好一点的学校。通过房产经纪人,他们好不容易相中了一套。可到交定金时,经纪人才知道夫妻两人都没有购房资格。经纪人向小徐暗示,可以找一个有本地户口的人「假结婚」,等买房手续办好之后再行离婚,但需要支付给其一定好处费,小徐和妻子几番犹豫,决定接受这个建议。周小姐是一名 80 后,地地道道的上海人,目前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名下无房且未婚,几乎满足小徐的所有要求。周小姐同意以 「假结婚」的方式帮助小徐买房,事成之后啊要收取 6 万元「劳务费」。为此,双方签署了《协议》,约定办理结婚手续后去买房,其中小徐享有房屋 99% 产权份额,周小姐享有 1% 的产权份额,房子买好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周小姐配合小徐从产权证上除名,小徐分两笔付给周小姐 6 万元的「好处费」。可当房产购买手续完成,小徐要求周小姐按照协议办理房产证除名并办理离婚时,周小姐却提出要更多「好处费」,否则不同意离婚。周小姐在法庭上称,考虑到小徐的条件和自己的年龄情况及自己又是初婚,她对双方的婚姻抱有良好的经营愿景。男方本无购房资格,是占用了她首套房 3 成首付 9 折贷款利率的优惠才得以买到。现在原告小徐购买的房子地理位置优越,几年之后价格很可能会翻倍。非要离婚的话,小徐应当进行相应赔偿。关于赔偿数额,周小姐称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应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需要均分,自己应取得房子 50.5% 的产权份额。综合房屋价值及自己的各项损失,周小姐提出了 100 万元的赔偿要求。后来在法院调解下,小徐支付 20 万元给周小姐,二人才解除婚姻关系。这个案子虽然以调解方式结案,但是也给我们很多人一个警醒。「假结婚」之前一般会签署协议,表面看来是一套完美的程序,但背后的风险很大。第一,对于购房人来说,因为通过这种假结婚方式,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婚后,很多地方比如北京,不能以无购房资质一方名义单独署名房本,必须以夫妻双方名义购房,这样房子很有可能演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对方变卦或者以离婚为谈判条件,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实际购房人及其家人均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第二,结婚容易离婚难。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也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第三,有的人因为顾忌到后期财产损失风险,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途单方毁约,还会遭到出卖方起诉索要违约赔偿。在实务中,有很多的这种涉及假离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大多数的法院认为,通过假结婚买房或者转让房产并没有达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地步,所以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予以认可的,因为违约或者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将面临不小的违约责任。第四,对于假结婚来说,正如我在前面讲的,离婚就是真的离,离婚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且离婚之后的变数自己也无法控制,因为受骗而将财产拱手让人让很多人有苦难言。而即便是复了婚,经过一离一结,已经分割的财产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而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若是再次离婚,另一方的利益必然受损。第五,对于假结婚、假离婚过程中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有可能被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黑名单」。 那么将来在国家公职人员招录、成为单位法人、申请贷款、行业评优、申请补贴资金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为买房,“假结婚”和“假离婚”这个风险大到你承受不起!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为买房,“假结婚”和“假离婚”这个风险大到你承受不起!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