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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呢)株洲离婚律师
文章编辑: 更新时间:2023-05-18 文章来源:长沙离婚律师采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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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呢)株洲离婚律师

一、怎么才属于无效的离婚协议书

无效的离婚协议书是针对有效而言的,如果不具有有效的要件,自然无效。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在离婚协议中,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对方,该赠送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如果是故意的,对方可以提起损害赔偿。

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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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离婚程序,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没有固定的格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拟定。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可以无效吗?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可以无效

1、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或诉讼立案之前的反悔 在现实生活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一般会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务承担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但该离婚协议或者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是以当事人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调解离婚为前提的,如果双方最终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到法院离婚时一方翻悔不愿意按照原协议履行,原离婚协议所附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不能成就,对当事人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2、在协议离婚之后的反悔 (1)财产分割协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变更或撤销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按照上述规定,男女任何一方反悔,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在协议离婚之后一年内提出,原告方须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在签署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人民法院审理后,经查明如果没有使协议无效的法定事由的,则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2)协议离婚后涉及房屋赠与条款的反悔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不动产的权利转移,应以到相应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为准。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一方名下的个人房屋或相应份额赠与给另一方,但在离婚后,赠与方却拒绝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并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现实中有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由此可见,婚姻登记机关并不具备公证职能,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产赠与,在赠与方反悔的情况下仍存在履行不能的风险。 注意: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房屋产权或产权份额的赠与,受赠与方应尽量与对方协商,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均不适用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将离婚协议或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在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文书的,则该赠与条款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撤销该赠与条款。 (3)离婚协议后涉及赠与子女财产条款的反悔 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及相关意见,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非为子女的利益,任何一方(包括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不得擅自动用。离婚是夫妻将财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时,未成年子女接受赠与并不受其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在父母在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时,应视为其同时一并代理未成年子女作出了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该赠与条款在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不得撤销该赠与行为。 注意:离婚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这是不争的事实。离异的夫妻出于各方面的考虑,赠与孩子房产或其他物质利益作为孩子的物质保障,但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一方反悔将其部分财产赠与子女的问题。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将来的成长考虑,行使抚养权的一方应敦促另一方将房产更名在孩子的名下,存款放在孩子的名下,并将相应的赠与协议办理公证手续。具体可咨询法治 中国 律师 网的专业律师

西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西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要写清自愿离婚,对夫妻共同债权债务进行分割处理,并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写,比如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

要写离婚协议书,请问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签订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 3、子女抚养和教育; 4、财产处理(婚前婚后); 5、住房的归属; 6、其他约定(债权债务等); 7、应附上: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2、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3、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4、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5、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特别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子女抚养费要明确;探望权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 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 以上是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以及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帮助。在协议离婚时最常出现的问题还是在财产分割方面,所以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定要将财产分割明确,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避免离婚后还要费时费力的在财产分割上打官司

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无效吗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

第一,所谓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第二,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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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

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同时,当事人如果起诉,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欺诈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存在欺诈情形的 离婚协议书 是无效的。对于存在欺诈情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离婚后一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四、如何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

法律分析:可以找出证明该协议书中情况不属实的证据,一般是证明当事人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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