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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范围:
二、保险责任:
三、附加保险:
四、不保财产:
一、保险范围:
房屋(包括主体结构以及交付使用时已经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设备等),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包括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等)。
二、保险责任:
火灾、雷击、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雪灾、爆炸、地陷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但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核污染、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战争暴动等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负责。
三、附加保险:
财产盗抢险,管道爆裂及水渍险,现金、金银珠宝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损失险等。
1、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2、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3、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产品、副产品、家禽
4、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
5、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右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所共有的上述财产。
四、不保财产:
1、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2、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